西楚网导航:西楚网 宿迁掼蛋 西楚人才网 西楚社区 宿迁诚信网 广告热线:0527-84359426
房产首页 | 最新楼盘 | 尾房信息 | 出租房 | 二手房 | 商铺 | 购房攻略 | 家居风水 | 会员中心
行业资讯 | 热点楼盘 | 尾房新闻 | 求租房 | 求购房 | 公寓 | 淘二手房 | 设计空间 | 房产社区
宿迁楼市 | 选房中心 | 认识尾房 | 合租房 | 经纪人 | 写字 | 租房指南 | 漫画地产 | 政策法规
土地政策 | 房贷政策 | 拆迁政策 | 其它政策 | 业主维权 | 今日热点 | 楼市快讯 | 漫画地产
中国家房网 >> 房产资讯 >> 其它政策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发生面积差异时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07-12-4  信息来源:宿迁房产网

摘要: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差异时的处理方式。在新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差异时的处理方式。 在新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中已约定,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相互不退、不补;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相关行业资讯
·业主如何知道已取得的建筑面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发
 
   
Copyright2006 SQFCW.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业务咨询:0527-4359426   邮箱:sun1818#vip.sina.com(把#改成@)  苏ICP06013041
 版权所有: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   
  广告联系:0527-4359426  业务QQ:7021857 宿迁房产讨论QQ群: 21630573